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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章 高适:尽信书,不如无书50(2 / 2)

第二,高适年少时,家中贫困,在商丘等地寄住,以乞讨为生。

这点非常奇怪,甚至和前面一句互相逻辑矛盾。官僚之家,贫困的原因基本都是父亲早死,家中失去了生计来源,但是这时可是开元盛世,普通之家几亩田地应该还是有的。

当然这是推测,但是有更加实际的论据来证明这则史料的错误,那就是高适自己的诗歌,他年少时期写的诗歌,所展现出来的气度,绝对不是靠乞讨为生之人能做写出来的。

第三,高适五十岁之后,才开始留意诗文创作。

这一点更是大错特错,和上一条的论据一样,高适年少时就已经开始了诗文创作。

那么为什么《旧唐书》要这么写呢?

高适是大器晚成的实例,既然晚成了,那么早期没能成的原因,自然有些说法,这种突然“开窍”的写法更是由来已久,比如“一鸣惊人”和“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”。

那么这些史料毫无根据吗?

并不是,起码高适少年未得功名是真的,也就是记录的情况是真实的,但是人生经历过于简单化了。

一个生物学上的人类,在五十岁之后才突然开窍,能写诗歌,这就是天方夜谭,明明是前面几十年慢慢的积累,没有量变何来质变。

与其说高适“年五十始为诗”,不如说朝廷在高适五十岁的时候才发现了他,这颗明珠的光芒才被上位者看到,因此史家也如此记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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