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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章(二) 颜真卿:得罪权相的一生48(1 / 2)

高适和颜真卿都是在“安史之乱”中崛起的功臣,两人晚年的经历却大不相同,这要先从颜真卿的一生经历说起。

颜真卿的仕途,可以明确分为“安史之乱”前和“安史之乱”后。

“安史之乱”前,颜真卿主要事迹有——明辨冤狱、弹劾县令、得罪权相三件事。

时间回到开元二十四年,从头说起——

唐代中进士之后,并不是直接授予官职,还要经过吏部的“铨选”,通过后再授予合适的官职。颜真卿顺利通过了“铨选”考试后当了校书郎一职。不久,他的母亲殷氏去世,颜真卿为母守孝三年,期满后,在长安待职。

唐代官员可以参加多种考试,此时,颜真卿又参加了“博学文词秀逸”科的考试,顺立通过后,授京兆礼泉县尉,过了几年,转任监察御史,充河西陇右军试覆屯交兵使。

任职管辖下有个地方叫“五原”,有一件冤狱,久久没判决,颜真卿一到,立马明辨出结果。

正巧碰上当地久旱不雨,颜真卿一到还下雨了,当地就有了“御史雨”的美谈。

这是第一件事——明辨冤狱。

此事后第二年,颜真卿任河东朔方军试覆屯交兵使,朔方令郑延柞,有兄弟三人,都有官职在身,但是自己的老母亲去世后,尸身停放在佛寺中二十九年而未得到安葬。颜真卿弹劾此三人,这三年被贬为庶民,终身不得起用。

这是第二件事——弹劾县令。

时间来到了天宝九载,此时朝中李林甫和杨国忠两派势力相争,随着李林甫年迈力衰,杨国忠渐渐占得上风。在这种情势下,颜真卿不肯依附于杨国忠,杨国忠便找了个理由,将颜真卿打发外任,于天宝十二载,颜真卿被外放做平原太守。

这是第三件事——得罪权相。

天宝十四载,安禄山谋反之意已明,安禄山主要地盘在幽州地区,也就是现在的BJ及河北中北部。离着这里最近的就是颜真卿所任职的“平原郡”,平原郡管辖的地方就是现在的河北中南部及山东德州地区。

颜真卿明知安禄山要反,因此以防治雨水的名义,修建城池,秘密蓄养壮丁,充实仓廪。

安禄山有所担忧,就派哨子来侦查,颜真卿明面上大会文友,泛舟赋诗,麻痹安禄山的眼线,安禄山就以为颜真卿不过文弱书生,不足为惧。

没过多久,安禄山果然谋反,一时之间,河、朔尽陷。

唯独准备充足的“平原郡”得以坚守。

当得知叛军占领河朔之地时,唐玄宗叹息道:“河北二十四郡无一忠臣耶”,此时有位官员向玄宗奏明了颜真卿守城之事,唐玄宗大喜说:“朕不识颜真卿形状何如,所为得如此。”

唐玄宗并不认识颜真卿是谁,因此后世写诗经常用到“天子不识颜真卿”的典故。

唐玄宗倚仗的人背叛他,不识的人却有情有义,怪不得“识人”问题会成为玄宗本纪最后的评语。

天宝十五载,肃宗在灵宝即位,诏书授予颜真卿“工部尚书,河北采访招讨使”等职,火线提拔,可见颜真卿此时的重要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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